在司法拍卖市场上,经常出现各种渔船、货船、工程船等船舶被拍卖。这些船舶拍卖,基本原因就是金融借款纠纷而被拍卖,很多是欠银行贷款被拍卖。而船舶被拍卖,一般都是整艘船拍卖,很少有只拍卖一部分,毕竟一艘船是整体来的,拍卖一半不可能拍船拆了卖一半。不过近日,在东莞市,就出现一艘船被拍卖,其就是只拍卖一半而已。
近日,在阿里拍卖上一艘停泊在东莞市麻涌镇东太沙场附近水域的“永利333”轮50%份额再次被拍卖。此次拍卖的“永利333”轮不是普通货船,也不是渔船,而是一艘自卸沙船。自卸沙船是湖南桃源县德威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建造的,船龄有点大了,船参考载货量3380吨,船长89.83米,船宽15.5米,型深5.5,总吨2445。航区为内河A。
这艘船此次拍卖,只是拍卖50%份额,是因为这艘船是两个人合伙买的,而被执行人只有一个。而值得注意的是,申请执行拍卖的人正是该船的另外一个船东,船被拍卖,是因为两个船东船舶共有、民间借贷、合伙合同纠纷而被拍卖,估计是两个人合伙闹掰了,所以船就被拍卖50%份额了。
此前,这宗拍卖进行过一次拍卖,当时起拍价是190万元,不过没有人报名竞拍而流拍。
此次拍卖是第二次拍卖,起拍价降到了152万元,相比第一次拍卖,少了38万元。这次是吸引了一个人报名竞拍,以起拍价拿下了这艘船的50%。
而从拍卖结果来看,最后拍下这艘船50%份额的,正是这艘船的另外50%份额持有人,这样以来,竞得者就100%拥有这艘船了。因为是船东自己拍下来的,估计也是非常了解这艘船的价值,不然也不会买下来了,大家觉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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